关于哈里斯县地区老龄化机构
哈里斯县地区老龄化机构成立于 1977 年,根据 1965 年《美国老年人法案》第三章《老龄化社区计划拨款》的授权,为老年人提供联邦资助的社会服务。
具体责任
根据全面的、基于社区的服务提供系统的总体目标,哈里斯县地区老龄化机构具有以下联邦规定的职责:
- 确定社会和营养服务需求,特别关注经济或社会需求最大的老年人
- 通过提高服务提供者、民选官员、民间团体以及企业和志愿部门对老年人需求的认识来倡导老年人权益
- 利用联邦资金填补已确定的服务缺口
- 向服务提供商和私营部门组织提供与老龄化计划和服务相关的技术援助和培训
老龄化网络
1965 年《美国老年人法案》及其随后的修正案授权设立州老龄事务单位和“地区老龄事务机构”,以规划和资助州和地方各级的服务。目前,全国设有650多个地区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