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提供者报告
德克萨斯州行政法典
德克萨斯州行政法典,第 25 篇,第 1 部分,第 97 章,A 分章 提供有关传染病的直接法律指导,涉及谁应该报告、报告什么、何时报告、如何报告、向何处报告所有确诊和疑似结核病病例以及与结核病病例的接触等。
请查看 结核病例/疑似结核病例报告信.
谁应该报告
所有卫生专业人员和指定报告官员 法律要求报告结核病 (TB) 相关信息。
注:允许向医务人员、适当的国家机构或县和地区法院发布医疗或流行病学信息,以遵守有关控制和治疗传染病和健康状况的规则。 德克萨斯州健康与安全法副标题 D. 疾病的预防、控制和报告,第 81 章.
传染病,A 分章一般规定 § 81.001。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1989 年法案,第 71 条,第 678 章,第 1 节,1 年 1989 月 XNUMX 日生效)。
何时报告
德克萨斯州要求,被视为结核病病例的个人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卫生当局报告。还需要向当地卫生当局报告潜伏性结核感染患者,并且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 德克萨斯州行政法典第 25 章第 1 部分第 97 章 A 分章第 §97.3 条规则 (a) 第 (3) 小节 BD) 说:
(B) 结核病 - 完整姓名、出生日期、实际地址和居住县、原籍国、诊断依据或怀疑的信息。此外,如果已知,放射线照相或诊断成像结果和日期;填写最新版本的部门报告表所需的所有信息:病例和患者服务报告、结核病病例和疑似接触者的随访和治疗报告;结核病确诊病例报告;用于指导处方、监测或修改结核病抗生素治疗方案的实验室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肝功能研究、肾功能研究和血清药物水平;与结核病诊断评估相关的病理报告;影像或放射学研究报告;医院或门诊护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病史和体检、出院总结和进展记录;用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观察治疗 (DOT) 记录以及药物毒性和监测记录;用于评估药物相互作用可能性的其他患者药物清单;与法院下令管理结核病相关的法庭文件副本。
(C) 已知结核病例的接触者 - 全名;出生日期;实际地址;居住县;评估和处置;以及填写最新版本的部门报告表所需的所有信息:结核病病例和疑似接触者的随访和治疗报告;病例和患者服务报告;
(D) 对于其他确定患有结核病感染的人 - 完整姓名;出生日期;实际地址和居住县;原产地;诊断信息;治疗信息;医疗和人口风险;以及完成最新版本的部门报告表所需的所有信息:病例和患者服务报告。
为了协调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需要尽可能准确地填写以下表格:
结核病病例/疑似结核病病例报告文件:
潜伏结核病报告文件:
完成后,请在上述报告时间内将这些相应的结核病相关文件以及适当的医疗记录发送到下面的安全传真号码。
去哪里举报
- 将所有结核病表格、报告和相关信息传真至我们安全的结核病传真线路: 832-393-5247 包括提供者联系信息以进行潜在的后续行动。
- 请联系我们的案例登记处: 832-393-4799。电话将在 24 个工作小时内回复。
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
请参阅以下资源以获取诊断和治疗结核病的帮助:
如需进一步帮助,请联系我们的护士:
联系电话: 832-393-4823
电子邮箱: juanita.mathis@houstontx.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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